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問題,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怎麼解決

時間 2022-04-07 00:28:59

1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合同本身是乙份有效地合同。

1、你父親簽訂那個合同後,村里集體組織或其他任何組織(國有林場)並沒有提出異議,說明你父親轉包出去的那塊地的承包權屬於你父親,那麼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條規定: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所以你父親有權將自己的承包地進行轉包。

2、你父親與那家公司簽訂的轉包協議內容、形式符合《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中的規定。

3、關於違約責任的約定,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所以只要當初的約定是自願達成的,這一條就成立。

4、該合同的有效約定期是到2006年6月30日止。

5、該轉包合同雖然沒有辦理備案手續,有一定的瑕疵,但根據最高法的司法解釋:承包方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發包方(即村集體經濟組織)僅以該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未報其備案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援。所以總體上合同本身還是有效的。

以上是就你所問的合同的效力問題的一點粗淺的見解,供你參考。至於說到現在,由於合同已經過了約定的履行期,合同自然解除。由此而發生的債權債務關係可以自行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起訴訟或仲裁。

「農村以前有規定,荒地誰種樹進去,該土地就是誰的」這種說法是不對的。其實在農村村民自行開荒種地古已有之,至今不絕,不過一般根據《土地管理法》及其配套法規政策等規定,農民自行開墾的小片荒地,其擁有優先承包權,可以長期承包使用(《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規定:一次性開發未確定土地使用權的國有荒山、荒地、荒灘600公頃以下的,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許可權,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批准;開發600公頃以上的,報***批准。

開發未確定土地使用權的國有荒山、荒地、荒灘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或者漁業生產的,經縣級以上人民**依法批准,可以確定給開發單位或者個人長期使用,使用期限最長不得超過50年。)。如果開墾的是集體所有的荒地,則土地所有權歸集體,如果是國有的荒地,則土地所有權屬於國有。

如果現在那片地里都是種的樹木,你們雙方當事人協商後乙方已明確不再要了,算作承包費抵給了你父親,那你父親就擁有了對那塊地里樹木的所有權,但根據《林業法》的相關規定,砍伐樹木必須要經過當地林業部門許可,所以你父親也是不能亂砍想怎麼砍就怎麼砍的。

2樓:匿名使用者

.就這地.北隊落路坡地共2.

6畝.有何證明是你的?是村委承包給你的還是?

有證明是你.合同沒問題的.違約金再大也自願簽訂的合同。

可以到人民法院告某某某經濟發展****.當然還要注意簽合同乙方是不是某某某經濟發展****的法人代表.還有你說 經中間人的擔保.

怎麼合同沒見有擔保人的。就是公司種植花草樹木和盆景金額大,不然還可以交相同的人民幣作財產保全,法院會沒搞清之前封某某某經濟發展****.那你違約金就有落實了.

個人意見,僅供參考.望能小小幫到你

3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你要搞清楚,當初這地到底是國有還是集體所有。國有的,當初和你簽訂合同的村委會也沒這個權利去處置這塊地啊,你和村簽訂的合同無效啊,甚至是非法買賣土地了。(可以去土地局查一下土地性質)。

如果是中間給偷變了性質的,原集體現在變國有的你不知道,你要求村委會賠償。因為國家徵地把集體變國有,都要經過村委會同意的。這樣就代表村委會撕毀了你和他籤的合同。

如果當初是集體的,你當初和村里的合同有沒有涉及到可以轉包,如果沒有,你與該公司的合同也是無效的。對於無效的合同,估計法院也懶得理。

4樓:無冬之夜

乙方可以申請法院認定第5條的違約金過高。

現在你們先個那公司發個書面的催款通知,讓他們交租金,如果他們不交的話你們就解除合同。哄他們出門就可以了。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怎麼解決

簽訂農村土地承包合同要注意什麼

5樓:詳看法律快車

一、土地糾紛必須處理到位,嚴禁迴避矛盾。在土地承包糾紛未徹底處理前,存在土地承包糾紛的村民小組的所有農戶都不能簽訂合同,以免堵死土地承包糾紛調處的空間。

二、簽訂合同必須陽光操作,嚴禁閉門造車。凡是農戶耕地臺帳登記沒有入戶核實並經農戶簽字確認的村組,簽訂合同要一律登門入戶。

三、農戶簽字必須真實可靠,嚴禁隨意代簽。在簽訂合同過程中,要充分宣傳依法完善農村土地二輪延包政策,尊重農民群眾的知情權和參與權,使農戶簽字代表農戶的真實意願。

四、合同填寫必須整潔規範,嚴禁自作主張。下列內容必須統一規範:

1、合同封面上的「合同編號」和「鑑證編號」為同一編號;

2、「承包方代表姓名」要與身份證一致;

3、「承包土地人口」為農戶現有人口;

4、「土地承包經營權共有人」與「承包方代表關係」要明確;

5、「承包期限」起始日期為簽訂合同的現時日期;

6、「承包方簽章」如無私章的,應由承包方簽名並按手印確認;

7、「承包土地地塊情況」長、寬可以不填,面積一定要填,地塊「田界」必須準確具體,台賬登記不準確具體的應予糾正;

8、「地塊地類」只分水田、旱地兩類;

9、「承包地附著物情況」要實事求是,不能漏填錯填;

10、「鑑證機關簽章」必須在對簽訂合同進行認真審查後進行,不符合質量要求的不能簽章。

關於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問題,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問題

農用的改為建設用地的程式很繁瑣的,必須經省級以上 批准。你的問題我懂的不多。遺憾。支援農民兄弟。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問題 這個合同本身是乙份有效地合同。1 你父親簽訂那個合同後,村里集體組織或其他任何組織 國有林場 並沒有提出異議,說明你父親轉包出去的那塊地的承包權屬於你父親,那麼根據 農村土地承包法 ...

簽定農村土地承包合同要注意什麼,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包括哪些內容

第三十二條 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轉包 出租 互換 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第三十三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 平等協商 自願 有償,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或者阻礙承包方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二 不得改變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和土地的農業用途 三 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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