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能轉讓嗎?被徵用的土地是徵的使用權還是所有權

時間 2022-04-26 20:37:19

1樓:香茗苦旅

是使用權。所有權是集體所有。土地所有權是不允許買賣的。農村的土地所有權是歸集體所有的。能轉讓的只能是使用權

2樓:匿名使用者

1、70年代不存在非法轉讓一說,該宗土地為物資局使用已經為既成事實,,參照《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全民所有制單位、城市集體所有制單位使用的原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國家所有: 簽訂過土地轉移等有關協議的。你也說了,當時給了徵地補償。

當地人民**應將該宗土地確權給物資局轉製後的公司。

2、70年代根本沒有土地的使用權轉讓一說,土地使用完全執行行政調撥,無償使用,所以你現在討論當時轉讓的是使用權還是所有權是沒有意義的。

3、不管當時是因為沒有意識還是別的什麼原因,只要同意了就是同意,事情發生到現在已經過去了40年,追訴期早就過了。

3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可以要回這塊地 前提是當時沒有簽定什麼轉讓或買賣協議 就算有 大家可以說是領導個人行為

因為土地是集體所有 而不是個人所有 再者 正如你中間說的 70年代 物資局是國有企業 當時的情況 你能有半的不字 那就是大罪啊! 我身邊就有列子 正好也是70那年建的礦山機件廠 現在要徵收 公路沒有徵收 現在公路已經退給我們當地農民 廠子土地正在協商之中 你只要去爭取 我包你就有回報 要大家爭取 而不是你個人行為 謝謝

4樓:匿名使用者

農村土地被國家徵收後,土地的所有權由農村集體所有轉為國家所有。國家徵收是土地所有全的轉變而不是使用權的轉變。

70年代土地被縣物資局徵收,在現行的土地管理法之前,只能依據當時的政策,不得依據現行法律。

你村土地的轉變已成為既成事實。即使當時物資局違反政策占地,由於至今已經超過了20年,依法你村對土地的權利滅失。所以,你希望得到的諸多答案已經沒有意義了。

5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是屬於國有土地的了 當時給過賠償。而且是在土地管理法出台前《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

第十六條

一九六二年九月《六十條》公布以前,全民所有制單位,城市集體所有制單位和集體所有制的華僑農場使用的原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含合作化之前的個人土地),迄今沒有退給農民集體的,屬於國家所有。   《六十條》公布時起至一九八二年五月《國家建設徵用土地條例》公布時止,全民所有制單位、城市集體所有制單位使用的原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國家所有:   1、簽訂過土地轉移等有關協議的;   2、經縣級以上人民**批准使用的;   3、進行過一定補償或安置勞動力的;   4、接受農民集體饋贈的;   5、已購買原集體所有的建築物的;   6、農民集體所有制企事業單位轉為全民所有制或者城市集體所有制單位的。

沒有徵用的土地上集體資產能買賣嗎?

6樓:長運小貸

土地確權後不能進行買賣,農村集體土地確權後也不能自由買賣,不過確土地確權後承包權可以繼承。

1、中國的農村土地一直以來都是村民集體所有,土地確權也只會確權給村里,不會出現私有土地。個人只能擁有承包權。

2、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不能買賣,要買賣只能國家徵用,然後國家出讓使用權。國家徵用土地是有規劃的,要保持乙個耕地的紅線,不是讓他徵用就徵用。所以說,理論上農村集體土地就是不能轉讓的。

3、承包權是可以繼承的。不果如果子女不在村里落戶,那麼是否允許子女承包還得村里討論同意才行。如果你在承包土地上有大量的投入,那麼如果村里收回是要給補償的。

確權登記頒證是為了清晰產權,保護農民的財產權益。農村宅基地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是可以流轉的,但你要賣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之外的人,那是不可以的。如果宅基地可以賣給社會上任何人,那就是商品房,這個土地的性質就變了。

小產權房之所以違法,是因為它不符合規劃,跟所有權沒有關係。

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

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是對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和集體土地使用權等土地權利的確權登記發證。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包括宅基地使用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等。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發證要覆蓋到全部農村範圍內的集體土地,包括屬於農民集體所有的建設用地、農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遺漏。

1、確權,指的是確認權利,就是你現在的權利狀態。現在的農村土地確權工作指的是對農村集體所有權、宅基地使用權的確認工作。

2、確權的目的是明晰產權,防止因為登記制度的不完善導致的土地權屬糾紛。下一步的方向可能是推廣農村集體承包經營權和宅基地使用權的流轉。

3、確權只是乙個手段,是對現在擁有的各項權利的確認。現有政策已經明確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繼承和流轉。

農村村民承包的土地被國家徵用後,補償款歸承包人所有還是集體所有?

7樓:dc_霜之哀傷

農村村民承包的土地被國家徵用後,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承包的村民)所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六條 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徵收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

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徵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後用於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市、縣和鄉(鎮)人民**應當加強對安置補助費使用情況的監督。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三條

具體建設專案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範圍內的國有建設用地。能源、交通、水利、礦山、軍事設施等建設專案確需使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範圍外的土地,涉及農用地的,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建設專案可行性研究論證時,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對建設專案用地有關事項進行審查,提出建設專案用地預審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報批時,必須附具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建設專案用地預審報告。

(二)建設單位持建設專案的有關批准檔案,向市、縣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建設用地申請,由市、縣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查。

擬訂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徵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涉及國有農用地的,不擬訂徵收土地方案),經市、縣人民**審核同意後,逐級上報有批准權的人民**批准;其中,補充耕地方案由批准農用地轉用方案的人民**在批准農用地轉用方案時一併批准;

供地方案由批准徵收土地的人民**在批准徵收土地方案時一併批准(涉及國有農用地的,供地方案由批准農用地轉用的人民**在批准農用地轉用方案時一併批准)。

(三)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徵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經批准後,由市、縣人民**組織實施,向建設單位頒發建設用地批准書。

有償使用國有土地的,由市、縣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與土地使用者簽訂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合同;劃撥使用國有土地的,由市、縣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向土地使用者核發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

(四)土地使用者應當依法申請土地登記。

建設專案確需使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範圍外的土地,涉及農民集體所有的未利用地的,只報批徵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

8樓:陳溪

如果是賣斷所有權,是歸集體、但是要給承包者相應補償啊。如果只徵幾年的,應該歸承包者啊。

農村土地私下買賣是否有效?雙方簽了協議。

9樓:

農村土地私下買賣,即使是籤了協議也是無效的。

《土地管理法》第十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a私下和b購買土地,沒有經過村委會,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允許,是無效的。

10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農村土地私下買賣協議無效,房屋買賣協議有效。

法律明確規定,農村土地所有權歸集體所有,非經依法徵收徵用不得轉讓,因此土地私下買賣協議無效;農村的房屋可以買賣,但是只能賣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人,且出賣人將失去宅基地,不得再在集體土地上建造自有房屋。房屋買賣合同是真實意思表示,是有效的。

農民對宅基地只有使用權,土地則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在農村組織內部成員之間轉讓,而不能向非農村組織成員轉讓。農村組織內部成員具有農村戶籍,符合宅基地的申請條件,宅基地本就屬於農村集體的建設土地,集體享有所有權,分給農民使用,農民之間相互轉讓不違反法律規定。

宅基地所有權屬於集體,使用權由農民個人享有,農民買賣在宅基地上自建的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權也隨著轉移,此時,宅基地的轉讓是有效的,只是農民轉讓、出賣宅基地上的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權之後不能再另外申請宅基地。

11樓:eva阿團

無效,這是違法的。因為通常說的農村的土地買賣,其本質是土地的承包經營權的轉讓,買賣是違法的。無論是城區的還是農村的,在我國土地都不存在私自買賣的可能。

土地是農村承包土地,那麼簽訂買賣協議是無效的,農村承包地是不可以買賣的,只能依法自願進行流轉,可簽訂轉包或轉讓合同,而轉包後此塊土地的收益應該在合同裡約定。法律上適用土地管理法及實施條例。

拓展資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一條規定:土地屬國家所有和集體所有,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買賣土地,但同時規定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

人民法院受理a、b土地買賣協議訴訟案件時,裁定該合同是非法無效的,也就是說a敗訴。地買賣行為交易金額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將構成刑事責任。建議簽訂合弧只有以買賣房屋的方式簽訂買賣和合同。

和買家、賣家協商好後以您的名義到所在地申請辦理有關建房手續吧!

12樓:來自金剛臺神采奕奕的梅花

農村山林私下買賣是無效的,即使是雙方簽了協議。

土地山林屬於國有,個人只有承包使用權沒有產權,不允許私自買賣。但是規定土地承包人可以在土地承包期限以內,申請辦理土地或山林的流轉手續。需要雙方當事人到土地山林村委會申請辦理相關土地的流轉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條土地承包經營權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採取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經發包方同意;採取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應當報發包方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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