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工作13小時,8小時外算加班,符合勞動法規定嗎

時間 2022-01-20 09:11:18

1樓:day嘎嘣脆丶

這樣的勞動時間嚴重不合法。

根據《勞動法》

一、正常工作時間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二、加班時間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 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樓:逍遙子

《勞動法》第36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41條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43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第4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是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勞動法規定的工作時間 我們是做服務行業的,規定早上九點半上班,晚上十點半下班,每天工作十三個小時, 10

3樓:伊克賽赫

勞動法規定了,每天8小時,每

周40小時,每週最長不得超過44小時的工作時間。超出正常範疇的,平時按工資的150%支付,假日按照200%支付,節日按照300%支付。下班開會嚴格說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工資。

你可以向勞動局提請仲裁,也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舉報。

4樓:匿名使用者

一樣的,勞動局就是擺設,要麼就別當服務員,太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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